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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06-04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4/27
違規日期
2017/04/06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車行路徑採替代方案,但未落實有效清理致造成車行路徑泥沙淤積,缺失點數扣10點。工地出入口:設有洗車台但未有效防制,造成泥沙水外洩,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4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來義鄉林邊溪上游來社溪及瓦魯斯溪清疏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