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佳昇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3-100034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違規日期
- 2024/09/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3月26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在案,故本局於113年9月18日至貴公司執行複查作業,稽查情形茲分述如下:一、經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機構,其登記核准事項為廢鐵(代碼:R-1301)、廢銅(代碼:R-1302)、廢鋁(代碼:R-1304)等項目,係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作業程序(450104),用途分別為鐵製品原料、銅製品原料、鋁製品原料,貴公司屬批發零售業,不得有貯存行為。二、本局已於113年5月13日高市環局廢處字第40-113-050019號裁處書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90日內改善完成,本局113年9月18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天津街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310號
- 統一編號
- 2721308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