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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6/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查貴公司清運車輛於113年6月18日行經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該車輛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未有回傳車輛軌跡,且貴公司於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紀錄填報「解除列管送件中」。經查南投縣政府於113年6月25日函始同意貴公司變更清除許可證,刪除車號清除車輛。故該車輛113年6月18日之運作仍應符合廢棄物管理法之規定,即貴公司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里集集街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里集集街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