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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12
- 處分日期
- 2022/12/22
- 違規日期
- 2022/10/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熱媒加熱程序(M05)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667-06號、H5130-04號、H5128-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污染源熱定型機(E003)、蒸氣鍋爐(E401)、熱媒鍋爐(E501)作業中,至後方防制設備查得旋風分離器(A401)壓降為34.98 mmH2O(操作值:45~100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榮工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