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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6/09
- 違規日期
- 2024/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8月15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台南廠,經查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有以下違規情事:一、廢水處理程序中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2月份未申報產出,112年及113年間皆未申報聯單清運情形,且自113年2月份開始申報數據明顯有不平衡情形。二、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D-2403)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4月份申報貯存量為0,明顯不正確。三、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中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長期未申報貯存,112年1月至6月間產出量與聯單量皆為一致;112年7月聯單量、產出量出現異常後,直至113年6月皆呈現不平衡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5月1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5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朱園里長安東路二段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