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1923706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6/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8月15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台南廠,經查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有以下違規情事:一、廢水處理程序中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2月份未申報產出,112年及113年間皆未申報聯單清運情形,且自113年2月份開始申報數據明顯有不平衡情形。二、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D-2403)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4月份申報貯存量為0,明顯不正確。三、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中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長期未申報貯存,112年1月至6月間產出量與聯單量皆為一致;112年7月聯單量、產出量出現異常後,直至113年6月皆呈現不平衡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 R1401219)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05-02號),經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台南廠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為10mmH2O,低於許可操作條件(許可核定範圍50~200mmH2O),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未符合許可操作限值,另查其12月份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自12月11日至12月19日其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數值皆為20mmH2O,低於許可範圍,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可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2年05月1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04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9日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5 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2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有生活污水排放,排放處未設置放流口告示牌、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8日至貴廠督察,經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現場發現防制設備水濂洗滌器(A002)監測儀表流率表髒污,無法判讀;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貴廠應填寫洗滌液流率(每日1次)、洗滌液更換頻率(每週1次)及洗滌液更換量(更換時記錄),惟查現場106年1月至106年9月18日之防制設施操作紀錄,防制設備水濂洗滌器(A001~A006)於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8日皆未記錄,A002於106年2月至8月洗滌液流率值均記錄400L/min(操作條件:416.67~833.33L/min),106年8月僅記錄洗滌液更換日,其餘月份無記錄洗滌液更換日期及洗滌液更換量。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於106年3月及8月等月份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規定正確申報貯存量。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5/06/09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5/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5/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