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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弘畜牧場

文號
30-113-11004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1/29
違規日期
2024/11/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7,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陳潘玉坤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529、530、531地號經營立弘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於113年11月2日1時15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3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7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違反相同條款1次(本案第2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之1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74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九塊里後興一巷二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興美段529、530、53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