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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2000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12/20
違規日期
2017/07/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頭份廠遭查獲廢水處理單元之逆洗水池A、B後設2套串聯式之3座活性碳吸附塔,惟僅各操作1座,且活性碳吸附塔所產生之逆洗廢水流向未於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記,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五一七號
統一編號
030847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