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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3/12/20
- 違規日期
- 2023/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東港鎮大利路三段112之1號廠房從事鋁二級熔煉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現改制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始得營運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已營運並產出集塵灰、廢塑膠及爐渣等,亦未以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合計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二六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大利路三段112之1號(22.474911,120.470019)及麟洛鄉民族路389號22.4748826,120.469992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