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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070208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違規日期
- 2019/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場內堆置廢冷氣機、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電風扇、廢主機、廢顯示器及廢鍵盤等物品,現場未鋪設不透水鋪面、未具截流設施、未分類分區貯存、未具有中文標示及場區有積水情形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4款、第3條第1項第7款、第3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中正路二一六巷五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土庫段1021-1、1052、1053、1054、1067、1068、1069、1070、107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