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7/02
- 違規日期
- 2025/03/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神林路一段267巷13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陽極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90-09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區中心)114年3月19日檢警環聯合進廠查核:貴公司係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惟未依領有之貯留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從事繞流排放行為,長期故意將含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核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貴公司長期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之行為為水污法第7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所稱情節重大;爰依照水污法第46條之1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但書規定命貴公司於裁處書送達之日起停工並廢止貯留許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1條規定裁處。 命貴公司裁處書送達日起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員林里神林路一段二六七巷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員林里神林路一段二六七巷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