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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違規日期
- 2023/08/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2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 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未設置工地告示牌、工地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工地 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 差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 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 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永宏巷一二弄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新屏段57-2地號-葳龍貿易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