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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月17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大量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2834.55公噸漿紙污泥、2282.83公噸紡織污泥暫存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尚有未完成再利用之產出物1350.97公噸(即該公司原所稱之保溫材料),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