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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興畜產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1002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1/18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8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一.106年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9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2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請將後續告發處分及複查改善等資料(含處分函日期文號、處分法條、罰鍰金額、已繳金額、限期改善、改善完妥等)鍵入本署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俾利追蹤管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80009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村萬安路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村萬安路三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