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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0/11
- 違規日期
- 2017/07/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度數、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二、另查其未正確記錄固定污染源燃材鍋爐之洗滌塔洗滌液流量,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三、再查其產出之爐渣(D-1101)及有機污泥(D-0901)皆露天貯存,其有機污泥貯存於廠外,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位置不符;且其爐渣及有機污泥之產出量及貯存量與網路申報量不符,未依規定網路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村西勢尾街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村西勢尾街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