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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60030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違規日期
- 2021/0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85-Y9)於110年2月20日16時23分許載運粉狀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110年3月2日電洽貴公司表示,載運粉狀廢棄物為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寧里楠梓路三二九巷一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寧里楠梓路三二九巷一八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