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040015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違規日期
- 2023/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輪胎裂解作業,於112年3月17日未於永翔路中段近屏南路微型感測器測得超過100ppm之高值。2.現場稽查時據業者表示於112年3月17日檢修裂解爐風車控制盤,因操作不當起火造成火災,因未於1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份。3.該廠目前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自行撤回(112年3月7日)請於取得試車公文時再行操作其污染源,否則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二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2-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