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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30-111-10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0/05
違規日期
2021/11/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製程純水系統所產生再生廢液WM03因馬達故障導致廢水流入廠內溝渠及污泥脫水機T01-23polymer加藥機故障,導致廢液流入廠內溝渠,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七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