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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7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7/20
- 違規日期
- 2018/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後龍分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鋼鐵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後龍分公司稽查,發現現場使用之原料酯類硬化劑、矽鐵、錳鐵、鉻鐵及鎳等,皆未納入許可證登載,貴公司後龍分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七六號二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勝利路2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