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畜牧場
- 文號
- 30-113-10001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違規日期
- 2024/09/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請業者出具113年1月份113年9月3日之逐日廢水量處理紀錄表供查證,惟業者坦承每日累計用電度數則未曾紀錄。以上情形政治畜牧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東寧村新庄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東寧村新庄路二○七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