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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32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違規日期
- 2019/02/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消防局於108年2月10日19時33分到達貴廠(本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79號),並通報本局,本局於是(10)日20時5分派員稽查,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銅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電感應爐作業區(編號:E001)熔解爐(編號:H3)作業時,起爐時因爐壁破裂,熔融銅水流至變電箱(開關箱),因高溫引燃電線及周邊雜物,發生火災事件。復經消防局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發現火災事件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