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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8/01
 
            
            
                
- 違規日期
 
                - 2019/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01)之壓降值為11mmH2O(許可範圍為1-4.5mmH2O)。(二)洗滌塔(A002)之壓降值為42mmH2O(許可範圍為1-4.5mmH2O)。(三)洗滌塔(A006)之壓降值為8mmH2O(許可範圍為1-4.5mmH2O)。(四)冷凝器(A403)流率值為0L/min(許可範圍為55-225L/min)。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六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6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