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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01000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1/16
違規日期
2022/10/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採樣,委託勁原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2.於111年10月13日14時20分會同檢測公司及該廠業者代表查察(該廠作業中),針對該廠瀝青混擬土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間為14時50分-14時58分。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廠業者代表確認無誤,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事宜。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為5,500,查該廠排放管道頂部離地高度(h)為19.83m,根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標準中,排放管道高度18<(h)<=50m,則標準值為2,000,檢驗結果為符合法規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一四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145-10號
統一編號
869994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