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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牧場

文號
30-102-06001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3/06/14
違規日期
2013/05/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2萬元,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2.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鳳明村鳳平路三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新田段三一七七地號,新田段三一七八地號,新田段三二二一地號,新田段三二二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