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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34
- 處分日期
- 2025/04/22
- 違規日期
- 2025/0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13日執行稽查,勾稽貴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該公司自搬遷至現址起廢棄物均逾5年以上未清理,現場廢水處理製程原料與現場使用原料(PAC等)項目不符,實驗室使用多項原料(四甲基氯化胺、苯甲醇等)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顯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與廠區配置圖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創業路二六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創業路26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