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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瀚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558313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03月13日至貴公司設置於仁X區太X八街1X號倉庫執行稽查,發現現場貯存貴公司南X廠製膠試驗設備之器具和曾經試驗產生之廢化學溶液(廢棄物),貴公司表示將運回貴公司南科廠以廢水處理程序處理,惟現場廢棄物未標示特性及中文名稱。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03月13日至貴公司設置於仁德區太乙八街15號倉庫執行稽查,發現現場貯存貴公司南科廠購買之原物料 、塑膠粒產品,及存放製膠試驗設備之器具和曾經試驗產生之廢化學溶液(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向本局申請廠外貯存於該址,爰認定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清書營運之違規事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5/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局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1)現場T01-09聯接至T01-11管線迴流管線,許可核准之水措登載不符。(2)依事業現場提供紀錄報表原物料使用情形與水措計畫登載不一致。(3)依事業現場提供放流水抄表紀錄,113年11月12日及114年2月11日有超過水措計畫核准量情形,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3日執行稽查,勾稽貴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該公司自搬遷至現址起廢棄物均逾5年以上未清理,現場廢水處理製程原料與現場使用原料(PAC等)項目不符,實驗室使用多項原料(四甲基氯化胺、苯甲醇等)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顯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與廠區配置圖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3日執行稽查,查核現場污泥混合物太空包裝數量超過3包,顯與貴公司申報貯存量0.XX76噸不符,廢活性碳、廢樹脂等貯存量未申報。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3日執行稽查,貴公司未有簽訂廢棄物委託清除合約,迄今未有清運紀錄,僅購買工業區專用垃圾袋清除員工生活垃圾,惟現場於專用垃圾袋內發現廢X管,應以D-2X99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清運,顯未合法委託清除處理業者清除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