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宏畜牧場
- 文號
- 30-112-010003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違規日期
- 2022/07/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場之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用管線直接排放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8000元整,廢水應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限改日期:112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並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村惠崙路四八五巷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44、45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