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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0900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11
違規日期
2024/04/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264-07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7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22日止。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13旋轉式乾燥爐之排放管道P003,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第一季進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至113年3月31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第1次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三八八巷三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三八八巷三六號
統一編號
451658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