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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3/06/27
 
            
            
                
- 違規日期
 
                - 2023/03/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9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從事食品製造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7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7.9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另查貴公司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其累計水量讀數,並保存5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1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三、一一九之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段596、597、73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