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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違規日期
- 2021/08/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一廠)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2-00號),本局於110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無每日原物料及產品報表、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維護保養紀錄、防制設備每日操作紀錄(流量計、用電量),未依許可核定項目落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三崁里三崁路六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三崁里三崁路六八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