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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台浪板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098461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6/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8-T2)於114年5月1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國小),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8828)於113年11月21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0/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7678)於113年9月18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8858)於113年7月1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8828)於113年7月1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8-T2)於113年2月2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10/3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8-T2)於112年9月1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11/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一廠)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2-00號),本局於110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無每日原物料及產品報表、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維護保養紀錄、防制設備每日操作紀錄(流量計、用電量),未依許可核定項目落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9/3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未依審查結論於開發行為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本局預定施工日期。2.缺漏施工階段108年第2季(2月14日至5月14日)監測報告,與環說書於施工期間應每季執行1次監測不符。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5/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一廠)現場製程流程略為鋼板經成型及預熱,灌入化學藥劑進行發泡,再裁切即為成品,其中使用化學藥劑發泡,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丙烯酸樹脂、聚氟碳樹脂、聚醯胺樹脂…或其他塑膠、合成樹脂之生產者),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8/07
罰鍰金額
NT$1,125,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提送「旭台浪板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環境影響說明書」(案名現為「旭台浪板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環境影響說明書」)至本局審查,經本局於107年5月28日上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新申請案件現勘作業,於申請基地範圍內發現有已開發完成之工廠並且營運中,核有未經主管機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或依第13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開發行為,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1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1/08/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5/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