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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文號
41-106-07009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7/07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放任空地雜草叢生超過50公分及遭棄置廢棄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一九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筏子溪兩側水防道路與河岸邊坡(中科路至龍洋巷南屯交界)
統一編號
520215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