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豪濱製冰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豪濱製冰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4-02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06
違規日期
2024/1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2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2月10日18時25分前往稽查,於所陳位置沿線巡查,有明顯氨氣異味,人員使用色帶式氣體偵測器測得讀值為1.87PPM,經查因管線未收妥致氨水排出,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使明顯氨氣異味散佈於大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巷一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巷140之10號
統一編號
82106488
更新時間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