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2-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3/22
- 違規日期
- 2023/0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1 .第7條規定(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 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 8條規定(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 ,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規定(裸露 區域):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 扣4點、4.第10條規定(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 備,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 5.第17條規定(粉塵逸散性操作):加壓噴水設施之水量 不足或未持續噴水,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共 計缺失點數扣2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一小段七○地號,大響營段一小段七二地號,大響營段一小段七六地號,靶場段二八七地號,靶場段二九○地號,靶場段二九二地號,靶場段二九三地號,靶場段二九九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七五八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七五八之一地號,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八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第二期統包工程(大響一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