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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20027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違規日期
 
                - 2018/01/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肉骨粉、動物性油脂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累計水量讀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水污染防治管線,未標示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埔路1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