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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違規日期
- 2020/06/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其他生物藥品製造程序(M1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78-01號),本局於109年6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501)109年5月份記錄報表洗滌液流率皆為540 l/min,不符核許可規定150~400 l/min。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行為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