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1122503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辦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新營區新卯舍段974地號等9筆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0)南工拆字第0028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15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1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二廠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1mg/L,標準值100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4 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藥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其他生物藥品製造程序(M1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78-01號),本局於109年6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501)109年5月份記錄報表洗滌液流率皆為540 l/min,不符核許可規定150~400 l/min。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5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藥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3 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6.1 mg/L,標準值30mg/L)。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稽查(位於本市新營區開元路154號),查貴公司二廠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一般廢化學混合物(D-2399)於108年2月至108年6月間均申報產出0.01公噸,惟貯存量皆申報為0,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稽查(位於本市新營區開元路154號),於貴公司二廠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時,發現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每月統計。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05/08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環保署
- 處分日期
- 2014/01/1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2/02/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1/12/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