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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8/18
- 違規日期
- 2023/05/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製造,前經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並限期於112年1月6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複查並再次勾稽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0年污泥產出量仍與水污定檢申報資料不一致,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000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安鎮里和生路三段九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安鎮里和生路三段99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