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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興牧場

文號
30-106-06006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27
違規日期
2017/05/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罰鍰金額
NT$2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其廢水處理設施未清楚未清楚標示廢水處理設施之收集、處理、排放等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二)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未依規定記錄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並每月統計;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並標示座標,未每日記錄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讀數,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該場斃死豬隻露天置放,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段一九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村萬丹路450巷8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