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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享紙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30008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3/22
違規日期
2021/02/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3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0年2月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執行限期改善複查時,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9.0mg/L (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58.8mg/L(限值:30 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60005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二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二七之一號
統一編號
705241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