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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違規日期
- 2017/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保溫材料製造之再利用機構,依該公司提供之資料自106年3月1日至106年4月11日共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廢棄物總計6,820公噸,惟至4月13日止廠內庫存量9,462公噸,表尚有2,642公噸為106年2月28日前收受,即未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予新台幣6000元至3,000,000元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