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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力旺畜牧場

文號
30-110-05004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5/18
違規日期
2021/03/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006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福力旺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21日派員稽查,貴牧場應妥善收集農田再利用廢水,發現有致疏漏至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006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玄聖段九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玄聖段9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