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元畜牧場
- 文號
- 30-106-05002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違規日期
- 2017/04/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養豬業,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厭氣池、活性污泥池及沉澱池部分單元未操作),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志成路四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一五地號,崙頂段一四一六地號,崙頂段一四一七地號,崙頂段一四一八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