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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及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19日府環空字第號1130053311陳述意見通知書、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5日稽查紀錄辦理。二、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陳情於113年2月6日00時10分稽查,輔導台端已違反噪音管制標準要求立即改善,稽查人員再於113年3月5日22時00分前往稽查進行冷凍櫃噪音複測,仍超過該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之標準,有稽查工作紀錄表及採證照片附卷可稽,已違反「 噪音管制法」第9條規定。三、本案業於113年3月19日府環空字第1130053311號函開立陳述意見通知書,113年3月22日送達同居人張○○簽收,陳述意見書提出之期限為113年3月28日止,該業逾期未提出陳述意見,視同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德里中美路三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