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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1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違規日期
- 2024/0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疏濬工程於工地出入口因運輸車輛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造成泥沙外帶至聯外道路,另運輸車輛未依規定將防塵網下拉15公分,以上扣點8點.另該工程於工地周界.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因工程屬性無法進行施作防制措施,故依19條提出替代並經本局核准,惟未依核准內容將執行內容及成效上傳至自主管理平台,視同未執行,故扣點30點.以上共計38點,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二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荖濃溪里嶺大橋斷面72至斷面76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支出(工程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