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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違規日期
- 2021/08/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半乾式除酸塔(A001)之pH感測器上方訊號線已斷,中控室儀表於督察期間仍顯示pH值為7.2;一次爐於中控室儀表為1013℃、二次爐為1116℃,督察期間皆未變動,現場未維持空氣污染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另發現焚化爐進料閥門及推進器於進料時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房內,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