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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志宗畜牧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884-01號),稽查時污水處理設備運作中,現場查獲場區放流水計量表及回收水計量表皆未能正常運作(未顯示計量度數),核屬未依規定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小南灣段頂福小段190-1與190-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