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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違規日期
- 2017/08/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武荖坑廠,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期間收受燃煤飛灰再利用產製其他未列名水泥製品(水泥方塊),與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3、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不符,且經經濟部工業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赴廠督導查核後,後續仍於106年8月13日前有上述違規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湖口段六一八、六一九、六一九之一、六一九之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8、619、619-1地號湖口段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