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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違規日期
- 2021/05/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10年5月11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查該行清運富田新樂園有限公司營業場所之舊有展示櫃等雜物、垃圾,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又所清運之廢棄物併同上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廢棄物清運至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處理,並以該公司上網申報營運紀錄,該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刑責部分,已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製作偵訊筆錄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劉厝里自強街八四巷六七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三大三中隊辦公室)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