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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11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違規日期
- 2017/1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6年12月11日督察,發現該公司位於高樹鄉大山路37號場址(嘉晟資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廠房旁空地)堆置、貯存大量廢棄物,查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古松西巷三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大山路37號/阿拔泉段217-3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